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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答亲情”岂是违法乱纪的“遮羞布”

来源:张家界廉政网 作者:周俏丽 编辑:谢航 2020-06-19 15:35:29
 

“当初是为了报答亲情,没想到最终却是害人害己!”兰斌,浙江杭州滨江原副区长,曾在浙江省建德市、杭州市滨江区等地多个乡镇、街道供职。2019年12月,以受贿罪、滥用职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零六个月,其姐夫廖伟平也以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25万元。“回顾这一路发生的事情,我非常后悔自己的行为。我不仅害了自己,还害了家人,害了亲人,得不偿失啊!”可是,一切悔之已晚。(6月9日 检察日报)

梳理报道发现,兰斌是建德市人,高中毕业那年,遭遇父亲去世、高考落榜的打击,在三姐兰某和姐夫廖伟平的开导和资助下,考取并读完大学。这段经历让兰斌对三姐一家感情特别深厚,总想好好报答他们。早年埋下的“报恩”种子,在兰斌走上领导岗位后,终于有了“开花结果”的机会,他不仅利用职权“打招呼”,甚至组建饭局为亲人“站台”,为廖伟平夫妇提供帮助,从商人蒋某手中以借为名收受375万元贿赂等,从“小照顾”到“大贪腐”,终把自己和家人一同送进法纪的牢笼。

“当官要公廉,亲情第一难”。人是情感动物,知恩图报是人之常情,更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几千年来,国人对报恩行为津津乐道,赞赏不已。在这种文化影响下,上至高官巨富,下至平民百姓,大家心里都有着与生俱来的报恩意识。这就能解释为什么一些领导干部能经得起金钱、美女的考验,但一遇到有恩于己的上级、亲戚、朋友有求于己时,便很容易败下阵来。特别是那些在危难之际“雪中送炭”的亲人,不帮岂能说得过去?于是在“温柔的陷阱”里被冲昏了头,以致是非不分、黑白不明、底线不守,最终心无敬畏、破纪破法。

从近年查处的违纪违法案例看,不少腐败分子倒在亲情的“糖衣炮弹”下。比如河南省济源市济水街道党工委原书记牛得力,在掌握一定权力后,便想方设法利用职权为弟妹们谋“腐”利,最终走上不归路;四川省攀枝花土地储备中心原主任韩宝林,一路为亲戚们过上好日子而“狼奔豕突”,到最后“悔青了肠子”。事实一再证明,廉洁是一切之基,一个人的事业、财富乃至幸福,都是建立在廉洁基础上的,无论权力多大、地位多高,一旦贪污腐败,任何“遮羞布”都是“掩耳盗铃”,其结果必将是失去拥有的一切。

党员干部不是不食人间烟火的神仙,也有父母兄妹、妻子儿女,亲人之间互帮互助本是正常事,要感恩报恩,但不可步入误区。正如毛泽东处理亲情问题的“三原则”:恋亲不为亲徇私,念旧不为旧谋利,济亲不为亲撑腰。领导干部也要分得清底线,明得了界限,懂得了“红线”,为官当如曾国藩,戒兄、戒子,做焦裕禄、谷文昌式的“四有”好干部,公不为私所惑,正不为邪所媚,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将“走后门”、“开天窗”、“打擦边球”等庸俗人情永拒门外,勿让其“捆绑”住了手脚。

“无情未必真豪杰”、“道是无晴却有晴”。世间多少仁义家事,看似无情却有真情;世间多少家庭悲剧,看似有情却又是无情。对于手握权力的领导干部来说,尤当警思!(桑植县纪委监委周俏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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