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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检人手记】武装思想再出发

来源:张家界廉政网 作者:黎鹏 编辑:谢航 2020-12-11 17:18:04
 

“我已经给所有受损失的农户赔偿了,并且对烧毁的林地进行了植被恢复,我也是无心之失,为什么还要给我纪律处分呢?”镇纪委在收到卓某立失火烧山的问题线索后找卓某立了解情况时,卓某立对谈话的工作人员表达了这样的疑问。

“老卓,我们今天找你谈话首先是确定事实,至于是否触犯党纪需要根据查清的事实并以《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为依据量纪。如果你的行为确实违纪才会按程序给予纪律处分的。”纪委工作人员随后解答了党员纪律处分规则。

时间回到2019年9月23日,连日的高温加上持续的干旱,万物似乎只要一个火苗就能趁势燃烧,防火形势严峻。湖南省防火指挥部规定自9月20日起进入森林防火期并严禁野外用火。当天14时许,勤劳的卓某立像往常一样上山,趁着天干打理地里的杂草,为接下来种油菜有个好收成。

看着成片被太阳烤焦的南瓜枯藤、败死的杂草和芦苇,卓某立心生一计,将地边的杂草与山边相连处清理出来,再将地里的枯藤、杂草一把火烧掉,既能快速除草,烧的草灰还能肥地,一举两得。哪知点着火后,火星便快速地蔓过地和山林的边界将山林引燃。卓某立奋力扑救却无济于事,慌张的他迅速通知大岩村委。很快,大岩村委召集了几十人的灭火队参与灭火,经过众人3个多小时的奋力扑救火势终于得到控制。经镇林业站现场勘测,此次山火共造成过火面积18亩,其中山林3亩。6户群众的农作物、林木受损。

了解清楚事情经过,镇纪委工作人员再次与卓某立见面“老卓,因为你在森林防火期内野外用火并造成了失火烧山的事故,违反了《森林防火条例》,触犯了党纪······”

“上次见面之后我仔细回想了,村里一再宣传不要野外用火,我一时疏忽······哎,现在我一直在用现身说法倡导群众不要野外用火,水火无情,大意不得。至于组织给予我什么处分,我都接受,我在部队的时候立过二等功,现在我69岁了,犯了错我要弥补”卓某立坦诚地说了心里话。

12月10日,东岳观镇纪委来到大岩村召开党员大会时,卓某立在大会中检讨说到“我要把自己的思想重新武装起来,为党再发出最后的余热”。现在在大岩村的山林间总能看到卓某立防火宣传和火情排查的身影······(东岳观镇纪委 黎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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