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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书协副主席赵长青玩障眼法“卖字”受贿终获刑

来源:张家界廉政网 作者:丁余科 编辑:谢航 2020-12-15 17:33:32
 

11月30日上午9时30分,德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通过远程视频系统,一审公开宣判中国书法家协会原副主席赵长青受贿一案,以受贿罪判处其有期徒刑十二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百四十万元。赵长青受贿所得赃款赃物及其孳息依法没收,上缴国库。(来源:腾讯网新闻)

赵长青善于以所谓的书法作品为幌子索贿受贿。向赵长青行贿的人员,绝大多数曾以“买字”为名向其输送利益。赵长青对此十分得意,还专门总结了一套顺口溜:“当官的收钱,不是贪污就是受贿;我收钱是稿费,既不犯法又不犯罪,顶多交点税。我收钱,不用躲,不用藏,直接存银行;不怕警车叫,照样睡好觉”。

赵长青借艺术之名,行贪腐之实。赵长青将不入流的书法作品当成遮羞布,在十几年里疯狂敛财2400多万元,落马了才承认“我就不是一个书法家”。 然而,这套“障眼法”难掩权钱交易实质。

一个人的字写得好与不好,那是家教、修养、品性和秉赋的标志。所谓“字如其人”的观念正是如此。然而,书法既为艺术,其在现实世界所产生的主观审美效应,就不仅仅是审美旨趣相同或不同的结果,更是主流审美活动及其价值与其他影响主观判断的各种因素合力作用的结果。如果这种主流审美价值为权力、甚或为某个官员所左右,复再为市场所加力,那么,扭曲的艺术及其对作用其上因素的反作用,其结果就如人们现在所看到的书法界乱象。艺术家可以依靠法律来保护自己的权益,但必须遵守法律,如果违背法律,就得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赵长青在中国书协任职13年,期间有数年同时担任中书协分党组书记、驻会副主席、秘书长,业内称为“三位一体”,被指大权在握,曾多次被实名举报,不仅被一些业内人士认为“书法水平一般”,还曾遭到“权钱交易”“卖字敛财”等公开举报。

中共十八大以来的强势反腐,与十九大的?“反腐永远在路”上,让我们看到了党和国家对腐败行为的零容忍,全社会匡正时弊的决心,对正义与良知的维护。基于此,赵长青的倒掉,是必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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